連續報道(2)
  《調解糾紛被毆身亡》
  揚子晚報訊(通訊員 戚研 記者 邢媛媛)在棲霞用馬自達載客做生意的男子曾某,因與同行李某的打架糾紛,被民警喊到棲霞公安分局燕子磯派出所進行調解。在調解中,雙方情緒激動地打起來。曾某遭到李某一家的毆打,頭部還被一個玻璃杯砸中,曾某經搶救無效死亡(本報於今年5月5日A5版報道)。昨天,該案在棲霞法院開庭審理,李某一家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起訴,本案未當庭判決。
  今年4月30日上午,因為一樁生意,50歲出頭的曾某和同行李某打了起來。李某比曾某大十幾歲,被打得頭破血流,民警趕到後兩人被拉開。李某流了血,曾某也稱自己受傷了。李某被鑒定為輕微傷。5月3日,李曾兩人到派出所接受處理。李某由老伴、女兒陪同,曾某一人來到派出所。
  李家本想解決問題,但曾某態度強硬,雙方情緒激動地打起來,以一敵三,這次曾某沒占到上風,民警和保安上前拉架。期間,曾某死命掙扎回擊,李某女兒拿起曾某帶來的玻璃水杯,對著曾某的頭部猛擊了兩下,杯子都砸碎了,李某夫妻也對曾某實施了毆打。
  民警予以制止後,發現曾某臉色不好,趕緊撥打了120,後來擔心等救護車太慢,就直接用警車送他去了醫院。最終曾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後經鑒定,曾某是冠心病急性發作死亡,他頭部、面部等地方遭受鈍器性外力作用導致的脊髓損傷,對死亡起輔助作用,另外,此前的爭吵打鬥是冠心病急性發作的誘因。事發後,李家三口立即被刑拘。
  昨天棲霞法院開庭審理此案,李某一家三口都成了被告。庭審中,記者瞭解到,李某女兒是一所小學的老師。回憶案發時的情形,她後悔不已,她稱護親心切,才釀成大禍,“當時現場混亂,看母親被人推搡,怕她受傷害,就拿起手邊的東西砸過去。”她說,當時自己也嚇蒙了,看見手上有血,才意識到已經傷了人。
  李某夫妻也表示,當天一家人只是想去解決問題,是對方態度強硬,說話難聽,才惹惱了自己。而對於打架誘發冠心病導致曾某死亡,他們很驚恐。對檢方的故意傷害罪指控,辯方律師不予認同,“這隻能算是一次意外事件”,三人並不構成犯罪。而且也是曾某有錯在先,先打了李某,才有了調解及意外。對於曾某的死因,辯方律師還提出另一種可能,原來曾某的屍檢報告中提到,在他的胃部發現酒精成分。辯護律師認為,不能排除喝酒引起冠心病發。對這一辯護意見,檢方不認同。
  李家表示,會儘力賠償,希望能夠取得對方家屬的諒解。法院聽取了雙方的意見,當庭沒有宣判。(文中所涉均為化姓)  (原標題:與人糾紛調解時男子被毆身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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